尊敬的客户:
因我司场地所限,从即日起,对客户在委托单中注明要取回的样品(如锚具、夹片、橡胶支座等等),在样品试验完毕且出具正式报告后请及时安排取回。样品留置我司存放时间不超过三个月,超过三个月未取回样品或对样品的处置进行明确说明的,视为客户放弃对样品的处置,我司将对超期存放的样品自行处置。
请各位客户知悉,感谢理解和配合。
特此公告。